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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武装部建设标准

2009-03-24  院团委    访问量:

  1、政治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一致。
  2、组织健全。专职人武干部按编制配齐配强,职级待遇落实,在职在位率不低于70%。
  3、业务熟练。热爱武装工作,精通本职业务;熟记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政策规定,会组织整组、训练、征兵、带建和武器管理、战备执勤等项工作。
  4、资料完备。民兵预备役工作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准确、分类清楚、放置有序。办公室设置整齐统一。
  5、工作扎实。执行上级指示坚决,行动迅速,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好。


( 编辑:曾国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