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2018-09-11 保卫处 谭卫中 访问量:
关于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一、新生户口是否迁入学院,采取自愿原则;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同学,将本人户口(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2018年10月30日前交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根据有关户口政策,每年只办理新生落户审批手续,请这次未迁户口的同学以后不要再将户口迁来学院,学院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31--84637007
保卫处
2018-9-12
( 编辑:王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