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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5-09-16  保卫工作部    访问量:

第一章    

第一条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是基础,是前提,更是红线和底线。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处置范围包括且不限于灭火应急疏散、防盗窃、实验室防事故、防食物中毒、疾病防控、信访上访、水电气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宿舍安全、网络安全、反恐、突发事故处置、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调处等。

  工作职责与处置流程

 根据部门职能分工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对应领域突发事件,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协调配合

保卫工作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

党政办公室:保密安全、信访维稳

宣传统战部:意识形态安全

(四)教务处:危化品安全、实验实训安全

学生工作部:学生安全、宿舍安全

国有资产管理处:市场和门面经营安全

后勤基建处:水电气安全、饮食安全、疾病防控安全施工安全及基础设施安全

信息中心:网络安全

同时,为了更好地对学校内的楼栋场所进行使用和管理,依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楼栋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部门须对管理楼栋场所的日常使用、安全、消防等工作负责,确保正常安全地使用。

 建立工作专班。学校建立工作专班,牵头部门由负责此项安全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学校保卫工作部、宣传统战部、事件发生的部门或二级院、学校法律顾问等共同组成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应急处置工作基本流程。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发现并报告(首问责任制),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迅速到位并处置(同步报120110119等),以尽量减少损失或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含现场拍照、录相、录音,保持现场面貌等),向学校报告,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向上级相关机关或部门报告报备,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处理处置,妥善处置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含事件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等)并报学校领导和上级相关机关或部门。

 建立危机公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为防止负面新闻报道和舆情扩散,在学校工作专班组织协调下,建立危机公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宣传统战部牵头负责,统一接待新闻记者采访、对外新闻发言和宣传舆论工作。

  责任追究

 建立首问责任制和相关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部门或师生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和处置,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水平,建立首问责任制,不得拖延和推诿,相关责任部门(事件发生直接部门、对口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应当在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向学校领导、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报备。

 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处置后,学校指派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进行情况调查,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本预案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保卫工作部负责解释。




( 编辑:王泽华 审核:王泽华 刘勇 张洲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