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2024-09-11 保卫工作部 访问量:
一、新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采取自愿原则;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同学,将本人户口(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2024年10月30日前交学院保卫处,由学校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根据国家有关户籍政策,每年只办理新生落户审批手续,此次未迁户口的同学学校以后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31--84637007 谭老师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工作部
2024年9月11日
( 编辑:张欢 审核:谭卫中 张欢 张洲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