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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2021-09-09  保卫处    访问量:

  一、新生户口是否迁入学院,采取自愿原则;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同学,将本人户口(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2021年10月30日前交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根据有关户口政策,每年只办理新生落户审批手续,请这次未迁户口的同学以后不要再将户口迁来学院,学院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31--84637007(谭老师)

 

                     保卫处

           





( 编辑:张欢 )